寻人的对象是韩国籍太太,台湾及韩国都尚未办理结婚登记,妻子带着一个2岁的儿子,目前怀孕3个月与她的韩国籍父亲同住。
提供寻人信息: 1、妻子韩国护照号码、姓名、出生年月、电话号码、一个银行帐户。
2、儿子的护照号码、姓名、出生年月、一个银行账户。
3、妻子韩国籍父亲的姓名、电话号码。
4、妻子目前与其父同住是确定的,居住地点可能在大邱市或大田市(确定在这其中之一),靠山区或郊区。
为了精确调查以及在韩国调查和高效率寻人的需要,这里冒昧请问,您所谓的“尚未登记结婚”,是指在中华民国地区尚未登记,抑或是在大韩民国地区也没有登记?
您是依据什么情报来判断您的未婚妻与儿子,目前与其父亲同住?在不冒犯您的隐私情况下,是否可以简要说明为何您与未婚妻及儿子失联?





